丹阳公积金:关于规范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的公告
尊敬的自由职业者公积金缴存职工:
根据《关于镇江市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》、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》相关文件要求,以及您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自由职业者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、委托银行扣款协议相关条款,由于您自身原因已连续6个月(含)以上未能按月代扣汇缴,给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带来不良影响,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,务请您在本月底前将欠缴金额补齐,否则我中心将终止您的自由职业者代扣协议。后续若您需要继续恢复代扣汇缴,应重新履行相关签约手续。特此公告!
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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